株洲市石峰区机关工委
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株洲市石峰区机关工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负责机关党的建设规划,领导区直机关各党支部的工作,负责区直机关党组织学习,领导区直机关党支部作风建设和党员的监督,纪检工作,指导区直党支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区直机关群团组织工作,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本单位机构1个,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执行单行政位会计制度。现共有人员8人,其中在职人员4人(其中在编人员3人,公益性岗位1人),退休人员4人。
第二部分 石峰区机关工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公开01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格附后)
见公开02表《收入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见公开03表《支出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见公开04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格附后)
见公开05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格附后)
见公开06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见公开07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见公开08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石峰区机关工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全年总收入91.62万元,比上年增加10.49万元。全年总支出99.33万元,比上年增加14.09万元。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全年总收入91.62万元,其中:行政运行68.46万元,占全年总收入的74.72%;一般行政事务管理15.09万元,占全年总收入的16.47%;其他收入8.07万元,占全年总收入的8.81%。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全年总支出99.3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69.94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70.42%;一般行政事务管理15.09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15.1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3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6.27%;其他支出8.07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8.12%。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全年财政拨款收入83.55万元,比上年增加10.94万元;全年财政拨款支出89.78万元,比上年增加23.56万元。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全年财政拨款总支出89.78万元,比上年增加23.5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全年财政拨款总支出89.7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68.46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76.25%;一般行政事务管理15.09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16.81%;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3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6.9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全年财政拨款支出89.78万元,年初预算63.08万元,增加26.7万元,其中:行政运行68.46万元,比年初预算支出增加21.87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及工作职能的增加;一般行政事务管理15.09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4.83万元,主要是2016年共有20个基层党组织进行了换届选举未纳入年初预算。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全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4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2.01万元,占全年支出的46.7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18万元,占全年支出的47.%;商品和服务支出4.27万元,占全年支出的6.23%。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全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3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84万元,比预算减少1.16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0.29万元,比预算减少0.71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三公经费与上年相比,其中201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24万元,公务接待费1.29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5.4万元,公务接待比上年减少 1 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全年无因公出国;全年一般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全年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接待人员30人。
八、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全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7万元,比2015 年2.21增加万元,增加51.7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作职能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全年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 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0 辆,无其他用车;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抓好作风建设工作。根据中央、省市关于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和全区作风建设的整体要求,区作风办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的思考,制定了2016年至2017年石峰区作风建设工作计划,对全年作风建设重要工作进行了部署。认真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学习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动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2、抓好区直机关作风建设督查工作。聘请了7名作风建设监督员,对全区作风建设工作进行督查。做到每周有明查,每月有暗访,每月有通报。积极参与人大、政协、区委全会、区党务工作会议及区委中心组学习会场纪律的督查,并对有关会议考勤情况进行了通报。
3、认真抓好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建设。通过坚持“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宣传报告会等学习方式以及开展各种各样的活动,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全面加强党员干部思想建设;认真组织机关党支部和党员干部学习了党章、十八大精神、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讲话,全面把握和深刻领会会议精神实质。认真开展“党建提升年”活动,认真抓好党员教育管理,落实书记抓党建责任制,认真开展党组织书记和党员干部的培训工作。
4、完善区直机关党建工作考核制度。区直机关工委完善了《石峰区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考评制度》和《石峰区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考核细则》。通过完善制度,强化考核,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
5、认真抓好了基层党组织的党员发展工作。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注重思想入党,是发展党员工作的根本要求,也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重要保证,严格发展党员“四制”工作,严格按照发展党员标准和程序发展党员。
6、认真开展党建工作督查。区直机关工委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党建工作布置会,并对各基层党组织的党建工作进行了督查。今年已开展了4次党建工作督查。对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换届选举、党员档案管理、党费收缴中的问题、发展党员的程序、机关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及党组织活动的开展等方面进行督查。
株洲市石峰区直机关工委
2017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