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一)主要职责
根据《株洲市石峰区征地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1)代表管委会、区政府协调国土部门承接征地拆迁项目,并下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通知书。
(2)代表管委会、区政府统一管理、调度、协调和考核全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协调和考核全区征地拆迁补偿工作,协调处理因征地拆迁引发的有关矛盾,解决因征地拆迁遗留的有关问题。
(3)负责全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的宣传、解释,分析研究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的具体措施。
(4)负责协调管理全区征地拆迁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5)负责全区征地拆迁资金的管理和划拨。
(6)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对被拆迁人员安置资格进行认定,以及负责安置指标的审批管理工作。
(7)依据法院裁定,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事实或配合实施司法拆迁工作。
(8)参与征地拆迁项目评审、财务管理和核算工作。
(9)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编制情况
株洲市石峰区征地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设4个内设机构:综合管理室、征地管理室、安置管理室、财务评审室。
株洲市石峰区征地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编制7人,其中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为7名
二、 部门收支概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为本部门,无二级机构。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全部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支出为本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28.9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128.9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2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8.9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28.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0.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本部门2017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17.5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1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提标,人均额度增加1.71万元/年。
(四)政府采购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0.3万元。
(五)“三公”等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为3.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万元,会议费0.7万元;培训费0.35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53万元,主要是今年的征拆任务比去年更加繁重,所以车辆运行费用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