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部门职能职责
1.主要职能。
根据株石编办[2013]3号文件规定,本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区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的管理、监督、协调和调度、考核工作,与上级只能部门保持对口联系,报送有关计划报表。受区政府委托,参与全区城市规划、国土开发和环境保护中重点项目的研究和决策,拟定区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的政策措施,提出年度区重点工程和建设项目名单和初步意见。监督和检查区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计划情况,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区重点工程和建设项目的选址、规划等前期工作,参与项目竣工验收,配合有关部门对重点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工程监督、工程安全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监督、检查重点工程和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重点建设项目的督查等工作。负责安置房建设前期协调、组织施工和矛盾处置工作,负责安置房建设资金的管理和拨付,负责下达安置房建设计划,负责考核及管理安置房建设工作。负责棚户区改造工作。
二、 部门收支概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为本单位(本部门无下属预算单位),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属石峰区发改局的二级机构。单位定编10人,实有5人。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保障本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无专项支出。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73.16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因上年结转数暂未最终确定,本年度收支预算中均不含上年结转数字)。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73.16万元,全部为城乡社区支出。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73.0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7年项目支出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本部门2017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15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7.9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由0.72万元/年.人增加至2.5万元/年.人。
(四)政府采购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
(五)“三公”等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为6.5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09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0.2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6.7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招待费支出;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公用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3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21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