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株石编办〔2008〕3号文件规定,本单位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研究制订和组织实施株洲国家高新区田心高科技工业园区的具体管理规定和改革措施;开展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检查各项政策、法规的执行。
(二)在高新区中长期发展规划的指导下,制订和组织实施园区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底计划;负责编制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并组织实施。
(三)按照国家对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负责园区土地的统一开发、管理;在石峰区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指导下,负责园区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园区的建设规划,审批授权范围内的基建项目;负责园区内的市政、环境保护、房地产等方面的管理。
(四)负责对园区内企业进行服务、指导、监督和有关管理;审核申报园区内经济技术项目和企业。
(五)指导园区内企业的科研、新产品的开发。
(六)按规定处理园区涉外事务,管理、指导、协调招商引资、对外经济合作工作。
(七)负责园区内企业的综合管理和协调服务。
(八)负责园区内的综合、审计、统计和财政监督工作。
(九)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 部门收支概况
本单位为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定编15人,实有10人。
全部。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24.26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24.26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14.2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0万元,为园区专项经费。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本部门2017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26.64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26.6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为2016年新成立的单位,无年初预算。
(四)政府采购预算:无政府采购预算。
(五)“三公”等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为2.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2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0.5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2.2万元,原因是为2016年新成立的单位,2016年无年初预算数。其中:公务接待费2.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