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株洲市人民政府《株洲市制止和拆除违法建设规定》(株政发〔2008〕36号)文件和(株石编办[2009]6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制止和拆除违法建设,维护用地建设的正常秩序,保证城乡建设的健康发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违法建设的认定、组织拆除以及防范和制止违法建设等工作。
二、 部门收支概况
石峰区治理违法建设综合管理大队是区人民政府主管制止和拆除违法建设工作的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属区一级预算单位。现有科室8个,其中在编正式人员9人参照公务员管理, 70个全额拨款。全队共有人员84人,其中在职人员9人,安置士官8人,临聘协管员62人(治违队员50人,治砂队员12人),公安3人,国土规划各1人。
我单位无下属预算单位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474.4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74.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474.4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399.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75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本部门2017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22.5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14.6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财政人员经费的增加。
(四)政府采购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52.53万元。为拆违行动办公购置,全部为自筹资金。
(五)“三公”等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为17.4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64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0.5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22.35万元。加强公车管理,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其中:公务接待费0.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05万元;公用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6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64万元)。
(六)需特别说明的其他情况
2017年预计政府采购52.52万元,全部为自筹资金。
明细如下:
1、执法制服 数量:61套 金额:122000元
2、执法车辆瑞风面包车(更新车辆) 数量:2台 金额:248000元
3、执法摩托车 数量:10台 金额:100000元
4、办公电脑 数量:4台 金额:15000元
5、执法摄像机 数量:1台 金额:10150元
6、执法照相机 数量:10台 金额:20250元
7、打印复印机 数量:1台 金额:9860元
合计:5252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