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职责
本部门是中共株洲市石峰区委宣传部领导下的文学艺术界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文艺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社会主义文艺,发展石峰区的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其主要职责是联络、指导区级文艺家协会。主要任务是:以繁荣社会主义文艺为中心,认真贯彻党和政府有关的文艺方针政策,沟通党和政府同文艺工作者之间的民主协商及对话渠道,充分发挥其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各团体会员采取各种措施,开展多种活动,努力培养文艺人才,繁荣文艺创作;维护文艺工作者的合法权益,通过组织各协会会员开展交流活动,及时向有关方面反映情况和要求,帮助会员解决实际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统筹安排有关事宜。
二、部门收支概况
石峰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是根据株编办【2013】6号、株石编办【2013】13号文精神,设立的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列入群团序列管理,为正科级机构。核定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2名,主席职数1名(正科)。根据株石常记【2016】10号文精神,同意区文联单设帐户,按照财政独立核算要求办理,并于2016年12月22日,按相关程序开设账户。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收入既包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本单位及直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的开展文联各项活动专项经费,本部门无下属预算单位。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20.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7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20.77万元,其中,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20.77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0.7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本部门2017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1.88万元,由于为刚独立新单位,无法对比。
(四)政府采购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2万元。
(五)“三公”等经费预算:2017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为0.4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4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会议费0.2万元;培训费0.15万元,新成立单位,无法与上年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