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部门职能职责
石峰区委宣传部是区委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一)指导全区的理论学习、理论宣传、理论研究工作,做好干部理论教育和党员教育工作。
(二)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组织协调全区对外宣传和网上宣传工作,完成各项外宣工作和党报党刊发行工作。
(三)研究拟定有关全区精神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全区文明创建工作,负责全区文明建设表彰工作。
二、 部门收支概况
2017年预算编报范围为本部门。无下属预算单位。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201.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1.9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201.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97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42.9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04.09万元,一般商品服务支出28.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1万元。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59万元,其中,其中10万元主要用于文明建设表彰方面;5万元主要用于新闻报道奖励方面; 4万元主要用于党报党刊发行方面;5万元主要用于中心组学习工作方面;10万元用于网宣方面;25万元用于“石峰发布”运营方面。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本部门2017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28.78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18.4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业务专项与公用经费合并。
(四)“三公”等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为3.2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2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2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4.46万元,原因是节约开支,公车改革。其中:公务接待费3.2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36万元;因公出国费0万元,跟上年预算数一致;公用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