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株石编〔2016〕15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1.参与制定全区科普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为区委、区政府提供科普工作决策服务;组织开展经常性、社会性科普活动,举办科普专栏和专题节目,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推广先进实用技术,提高全区人民科学文化素质。
2.组织科技工作者围绕全区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重大问题开展科学论证、咨询服务,提出意见和建议。
3.开展学术活动,活跃学术思想,组织评选和表彰优秀学术论文,对科技人员进行再教育,促进科学技术繁荣和发展。
4.组织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培育具有创新能力的科技人才。
5.表彰、奖励、宣传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科技成果,举荐科技人才,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风尚,促进青年科技人才的成长和提高。
6.发挥党和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纽带作用,向科技工作者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科技工作者的呼声、要求和建议,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建设好科技工作者之家,全心全意为科技工作者服务。
7.负责科普组织网络和科普队伍建设,指导街道科普协会及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的工作。
8.开展与区内外科技团体的联系和友好交往,组织开展交流活动,积极引进技术和人才。
9.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科协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 部门收支概况
石峰区科协是区委负责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正科级群团机关,属区一级预算单位。我单位无二级机构。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40.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0.96万元。(因上年结转数暂未最终确定,本年度收支预算中均不含上年结转数字)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40.96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普及支出40.96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24.1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26.16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普及26.16万。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根据区财政统一安排,本部门2017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2.5万元。
(四)政府采购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
(五)“三公”等经费预算:本部门2017年年初预算“三公”经费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为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会议费0.2万元;培训费0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0.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6万元,主要是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做到专款专用,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有所减少;因公出国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一样;公用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