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株石政办发〔2015〕35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全区科学技术进步工作;负责研究全区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区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负责国家级、省级、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区级科技项目;参与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跨部门综合性项目的论证与决策。
(四)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负责本部门及归口管理的区级科技经费的管理。
(五)归口管理全区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防震减灾、与科技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和高新技术管理等工作。
(六)负责全区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信息、科技统计工作;组织指导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七)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部门收支概况
石峰区科技局是区人民政府主管科技工作的正科级行政机关,属区一级预算单位。我单位无二级机构。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53.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3.23万元。(因上年结转数暂未最终确定,本年度收支预算中均不含上年结转数字)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53.23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153.23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18.2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35万元,其中,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30万;专利贯标补助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本部门2017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19万元,根据区财政统一安排,我单位为缺口预算单位,暂按1.5万元/人.年的标准安排公用经费,年中视争资任务完成情况,依比例补足。
(四)政府采购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
(五)“三公”等经费预算:本部门2017年年初预算“三公”经费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为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2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5.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4万元,主要是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做到专款专用,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有所减少;因公出国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一样;公用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4万元,主要是已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今年将无该项费用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