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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石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7-03-17 访问量: 字体大小: 放大 缩小

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株洲市石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株石办发[2013]4)文件,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上级有关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

2、负责本区行政体制改革与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

3、统一管理本级行政与事业编制总额,管理全区机构、事业单位职能、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4、监督检查机构编制管理的工作情况。

5、协调处理机构编制管理中的出现的各种有争议的问题。

6、负责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

7、承担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8、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编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部门收支概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为办机关本部门无下属预算单位)。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办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大编委会议经费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39.47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9.4753万元因上年结转数暂未最终确定,本年度收支预算中均不含上年结转数字)。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39.47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4753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25.475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4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具体为大编委经费14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本部门2017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6.8712万元,因我办在2017年以前与区委组织部合并纳入预算,未单独编制预算,故2017年无法与前年度进行对比。

(四)政府采购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

2017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0.3万元

因我办在2017年以前与区委组织部合并纳入预算,未单独编制预算,故2017年无法与前年度进行对比。

(区编办)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