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部门职能职责
1、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
2、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参与输血献血工作,推动无偿献血;开展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
3、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4、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5、宣传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
6、依照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
二、 部门收支概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为局本级,本部门无下属预算单位。收入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本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红十字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5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3.5万元。因上年度结转数暂未最终确定,本年度收支预算中均不含上年结转数字。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5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5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43.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红十字会专项经费。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本部门2017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7.5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5.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人均费用标准提高,标准从0.72万元/人/年提标至2.5万元/人/年,单位职能职责内所有事务开支(含党建经费、办公设备购置、网络系统维护、公务交通费用、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等)均在机关运行经费中列支;2、人员增加1人。
(四)政府采购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零万元。
(五)“三公”等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为3.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零万元。会议费0.9万元;培训费0.4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开展红十字会专项活动接待费用增加了0.3万元。因公出国费零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公用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零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县级领导配备公务用车,所以增加了车辆运行维护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