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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龙街道办事处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7-03-17 访问量: 字体大小: 放大 缩小

     一、 部门职能职责

株洲市石峰区井龙街道位于株洲市东北,是2005年株洲市区划调整新成立的基层行政办事处机构。辖区面积23.5平方公里,辖区内驻有起重机厂,时代研究所,空四站等大中型规模企业数余家,街道下辖3社区居委会、4个村,街道办事处现有在编人员28人,临时工25人,退休人员3人,公益性岗位职工3人,两保专干2人,共有61人。

街道基本职能职责是:根据株石发〔2011〕16号文件规定,本街道主要职责是,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村民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依法保障居民合法权益;拟订并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远近期规划,大力发展街道经济,提高社区服务能力;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体育、卫生、农业事业和财政、民政、安全、司法行政、计划生育、城市管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等行政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组织开展各类文明创建活动和群众性文化活动;承担本级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抓好征兵工作,组织民兵训练,开展国防教育等工作,并努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 部门收支概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为井办机关,本部门无下属预算单位。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388.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8.0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因上年结转数暂未最终确定,本年度收支预算中均不含上年结转数字。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388.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8.07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388.0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本部门2017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82.76万元(上年度预算运行经费24.26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58.5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从2017年预算起,街道原业务专项与公用经费合并为机关运行经费。

(四)政府采购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9.72万元。

(五)三公等经费预算:

2017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为6.8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2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费用为0万元。会议费3.1万元;培训费1.55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6.51万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3.39万元),减少的原因是因公务用车改革,无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其中,公务接待费2.23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因公出国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公用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5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1万元)

 

附件2:井办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