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职责
1、围绕项目开展,包括片区规划、项目前期准备、谈判、签约及项目入园相关审批代理的后期服务和全区招商引资资料统计等。
2、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践行“五大理念”,推进“五大升级”,突出发展轨道交通、清水塘老工业区和九郎山片区三大板块,为把我区打造成株洲经济的重要增长极、转型发展的引领区、改革创新的先行区和两型的示范区而奋斗。具体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3、抓好党建工作。
4、完成年度重点招商项目任务。
5、做好沪洽周、湘商大会、湘台经贸会、中博会、世博会、轨道交通装备产业等专项招商活动。
6、完成引资(内外资)目标任务。
二、 部门收支概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为局机关(本部门无下属预算单位)。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本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26.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6.26万元(因上年结转数暂未确定,本年度收支预算中均不含上年结转数字)。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26.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6.26万元。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26.2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无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本部门2017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27.07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14.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从2017年预算起,将单位原业务专项与公用经费合并为机关运行经费,标准从0.72万元/人/年提标至2.5万元/人/年,单位职能职责内所有事务开支(含党建经费、办公设备购置、网络系统维护、公务交通费用、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等)均在机关运行经费中列支。
(四)政府采购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
(五)“三公”等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为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与去年持平),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招商局与商务局合并),公用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与去年持平)。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持平,主要是招商局以厉行节约为根本,“三公”经费只做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