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财政预决算 / 稿件页
  • 索引号:
  • 112/2017-00016
  • 主题分类:
  •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
  • 统一登记号:
石峰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7-03-17 访问量: 字体大小: 放大 缩小

一、部门职能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政策。

2、负责本区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及失业保险工作。

3、负责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4、全面完成市局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5完成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区人社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办公室、机关社保、企业社保、失业保险、退管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6个科室,有各类人员合计17人。

本部门无下属预算单位。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21.9419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21.9419万元,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21.941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无项目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本部门2017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22.5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15.429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从2017年起,各单位原业务专项和公用经费合并为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按2.5万元/人••年安排,我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有9人。

(四)无政府采购预算。

(五)“三公”等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为0.6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65万元。会议费1.9万元;培训费1.45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3.65万元,一是由于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的结果;二是由于实行公车改革,我单位2017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公务接待费0.6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45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用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无。

附件2:2017年社保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