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株石编办[2010]2013号文件规定,本单位主要职责是:为区人民政府专门负责管辖区内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工作。
二、 部门收支概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为本单位(本部门无下属预算单位),是区人民政府主管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属区一级预算单位。定编4人,实际4人,其中正科1人,副科1人,一般工作人员2人,全部为全额拨款。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保障本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无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46.29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因上年结转数暂未最终确定,本年度收支预算中均不含上年结转数字)。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46.29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46.2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7年项目支出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本部门2017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6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2.8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由0.72万元/年.人增加至1.5万元/年.人。
(四)政府采购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
(五)“三公”等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为3.2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7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万元。会议费0.2万元;培训费0.2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4.37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招待费支出。其中:公务接待费0.7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51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招待费支出;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公用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86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原因是节约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