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部门职能职责
(1)、办理财政国库支付业务,根据经批复的各项预算单位用款计划,及时审核办理财政直接支付业务。
(2)、审核确认预算单位的财政授权支付凭证。
(3)、管理和使用财政资金有关帐户,具体包括财政零余额帐户、单位零余额帐户、往来资金帐户。
(4)、管理预算单位支付信息,汇总并及时向财政局提供财政资金支付和清算信息,受理预算单位查询有关支付信息。
(5)、审核和监督财政资金各种支付凭证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6)、按照《会计法》等国家财经法规,对有关单位财政资金运作及其执行财经法律状况进行监督,依法履行会计监督职责。
(7)、对单位会计工作和各种经费帐户进行统一管理,按照规定的费用标准和开支范围,审核各项开支凭据,正确核算各项费用开支。
(8)、负责编报有关单位的财务会计报表,考核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
(9)、负责管理各项财政资金,及时掌握资金动态,确保资金运行安全。
(10)、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部门收支概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为本单位(本部门无下属预算单位),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单位定编5人,实有5人,其中在职人员5人。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本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会计培训、直接支付令资料耗材费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03.69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因上年结转数暂未确定,本年收支预算中均不含上年结转数字。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03.69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67.6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36万元,其中:会计培训30万,直接支付令资料耗材费6万。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本部门2017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12.5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7.7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由0.72万元/年.人增加至2.5万元/年.人。
(四)政府采购预算:无政府采购预算。
(五)“三公”等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为2.5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5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32.5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1.11万元,原因是节约开支,公务车进行了改革,不再有公务用车运行。其中:公务接待费2.5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15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严控公务接待支出;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用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26万元,原因是从2016年12月开始,本单位公务用车已经上交,无公务用车,所以预算为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