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
根据人大的工作安排,现将石峰区2016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向主任、各位副主任汇报:
一、财政收入预算调整方案
2016年年初,报人大通过的收入目标增幅为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为20.36亿元。
2016年,因受全区规模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等主要经济指标持续低位、支柱产业发展放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减税清费等多重因素影响,全区收入形势严峻,国税部门预计完成10.74亿元(税收总量为30.69亿元),地税部门预计完成3.54亿元(税收总量为9.71亿元,含地税直属局),财政部门非税收入调整为5.79亿元,增加2.36亿元。预计2016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亿元,同比增长7%。
二、财政支出预算调整方案
2016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9.95亿元,其中:非税列收列支2.48亿元。根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情况预测,形成的列收列支财力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2.5亿元,则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12.45亿元。
2016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支出3578万元,主要用于拨付历年旧欠工程款、棚改工作经费、小游园建设、南车物流基地、田林路杆线入地等项目工程款、创新创业成果奖励资金等;
2015年上级指标安排支出6095万元,主要用于环卫市场化清扫人员工资提标、轨道交通产业园服务平台建设、教育发展、校舍改造、农林水事务等方面; 2014年上级指标安排支出6059万元,主要用于清水塘重金属污染土壤治理工程、霞湾新桥排渠重金属污染治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方面。
另:因根据有关政策的调整和部分单位职能变化,对年初预算的部分专项进行科目调剂使用,预计金额4560万元(其中:发放2016年绩效奖金、生活补贴和一次性奖金1983万元)。
根据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要求,对2012年及以前年度列支挂账的上级指标1147万元,全部调整用于教育等其他领域支出。
三、2016年地方政府债券情况
2016年,省财政厅下达转贷我区本级新增政府债券资金6.26亿元,其中:一般债券6.06亿元、定向调增限额0.2亿元。根据《预算法》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额度的通知》(湘财预〔2016〕42号)等文件精神,新增债券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性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结合我区实际,建议将2016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如下:
1、轨道交通产业园建设项目支出5亿元(省财政定向安排);
2、清水塘环境治理0.8亿元;
3、工程款0.26亿元等。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株洲市石峰区财政局
2016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