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
(二)、研究拟定全区文化、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管理全区文化、体育工作,发展文化、体育事业。
(三)、指导和协调全区文化、体育产业发展,推进对外文化、体育产业交流与合作。
(四)、管理全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市场,拟定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市场的发展规划,研究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市场发展态势,负责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市场稽查和执法管理工作。
(五)、承担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保护和传承工作,配合市文物局做好文物管理工作。
(六)、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2013年年初预算数79.5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79.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3年年初预算数7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9.5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201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9.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三、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3年公共财政拨款收入79.5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3年年初预算数为70.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2013年年初预算数为9万元。其中2万元主要用于文化体育市场检查、“扫黄打非”稽查工作等方面;7万元主要用于农家书屋、周周乐演出、基层文艺骨干培训工作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