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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峰区文体新局2013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3-11-20 访问量: 字体大小: 放大 缩小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

(二)、研究拟定全区文化、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管理全区文化、体育工作,发展文化、体育事业。

(三)、指导和协调全区文化、体育产业发展,推进对外文化、体育产业交流与合作。

(四)、管理全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市场,拟定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市场的发展规划,研究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市场发展态势,负责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市场稽查和执法管理工作。

(五)、承担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保护和传承工作,配合市文物局做好文物管理工作。

(六)、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2013年年初预算数79.5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79.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3年年初预算数7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9.5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201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9.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三、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3年公共财政拨款收入79.5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3年年初预算数为70.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2013年年初预算数为9万元。其中2万元主要用于文化体育市场检查、“扫黄打非”稽查工作等方面;7万元主要用于农家书屋、周周乐演出、基层文艺骨干培训工作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