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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峰区城乡建设局2014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4-06-28 访问量: 字体大小: 放大 缩小

一、部门职能职责

本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建设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石峰区属道路和下水工程的维护和建设、道路、绿化、乡镇规划小城镇建设的发展战略、改革方案和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石峰区区管道路、下水工程、道路绿化、乡村道路工程的勘察设计及施工管理及指导石峰区绿化工作;负责石峰区园区基础设施的建设工作。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4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为局机关。收入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保障局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4年年初预算数297.6025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267.6025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30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86.78674万元,本年的收入为384.3892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4年年初预算数384.38924万元,其中,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为384.38924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8.43195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7.22715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204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三、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4年公共财政拨款收入384.38924万元,用于基本支出,不含项目支出。具体安排如下:

基本支出:2014年年初预算数为384.3892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