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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2/2014-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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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峰区卫生局2014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4-06-28 访问量: 字体大小: 放大 缩小

一、部门职能职责

本部门主要职责是:统筹规划、协调本区卫生资源配置,制定并组织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和社区卫生服务规划;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对相关医疗机构药物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规划。负责区属医疗机构、公共场所、二次供水的行政审批工作;组织实施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医疗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负责区管医疗机构、医护人员资质的核准、注册、变更、监督管理和核发医疗卫生机构许可证工作。负责全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定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与策略,制定免疫规划及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负责指导全民健康教育;组织监督管理传染病防治、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医疗服务等工作。组织制定全区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技术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对妇幼卫生依法实施指导、监督管理;审批区属医疗保健机构开展计划生育和助产技术服务。制定卫生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组织调度全区卫生技术力量,对突发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落实中医药方针政策,组织实施中医医疗、护理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监督、管理和指导区管中医医疗机构的医疗、护理及临床用药,推广中医适宜技术。负责区管医疗机构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制定并实施医学继续教育规划,组织卫生科研工作。负责区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管理工作。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4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及公卫大楼指挥部项目,收入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及上年结转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和卫生财务核算中心办公经费、红十字会工作经费、党工委工作专项经费、医改工作经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补差经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经费、公卫大楼指挥部项目工作经费及上年结转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4年年初预算数404.9358万元,上年结转经费238万元,公共财政拨款一共为642.935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4年年初预算数404.9358万元,上年结转经费23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4.2064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7.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8.7794万元,卫生财务核算中心办公运行支出1.9万元、红十字会工作支出4.75万元、党工委工作支出0.95万元,医改工作经费30万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补差经费100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137.43万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经费19万元,上年结转项目经费支出238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47.2万元(当年财政拨款47.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2.8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4.36万元。

三、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4年公共财政拨款收入404.9358万元,上年结转项目经费支出238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4年年初预算数为110.905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2014年年初预算数为294.03万元,上年结转项目经费238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包括卫生财务核算中心办公经费、红十字会工作经费、党工委工作专项经费、医改工作经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补差经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经费。其中1.9万元主要用于卫生财务核算中心办公运行方面;4.75万元主要用红十字会工作方面;0.95万元主要用党工委工作方面,30万元用于医改工作方面,100万元用于响石岭、井龙、清水塘及田心4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补差,137.43万元用于开展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19万元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238万元用于上年未完成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