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
2、研究拟订全区文化、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实行宏观调控。组织、指导、协调全区文化、体育工作,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文化、体育事业。
3、指导和协调全区文化、体育产业发展,推进对外文化、体育产业交流与合作。
4、管理全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市场,拟订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市场的发展规划,研究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市场发展态势。
5、承担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保护和传承的工作,做好文物管理工作。
6、承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4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及区文化馆和文物管理所俩家直属单位。收入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和上年结转金额,支出包括保障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农家书屋工作经费、周周乐工作经费、基层文艺骨干培训费、扫黄打非稽查经费、文化体育市场检查工作经费等项目经费和春节联欢会、机关运动会、文化设施设备维护工作经费、基层文化事业经费、文化馆免费开放工作经费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4年年初预算数140.7002万元,上年结转25.4218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合计为166.12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4年年初预算数140.700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0785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5.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3117万元;项目支出经费合计8.55万元,包括农家书屋工作经费4.75万元、周周乐工作经费0.95万元、基层文艺骨干培训费0.95万元、扫黄打非稽查经费0.95万元、文化体育市场检查工作经费0.95万元;专项支出经费合计63万,包括春节联欢会15万元,机关运动会10万元,文化设施设备维护工作经费8万元,基层文化事业经费20万元,文化馆免费开放工作经费10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0.806万元(当年财政拨款10.80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42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3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三、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4年公共财政拨款收入140.7002万元,上年结转25.4218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4年年初预算数为69.150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2014年年初预算数为71.55万元,上年结转经费为25.4218万元,项目支出经费合计96.9718万元,包括农家书屋工作经费4.75万元、周周乐工作经费0.95万元、基层文艺骨干培训费0.95万元、扫黄打非稽查经费0.95万元、文化体育市场检查工作经费0.95万元、春节联欢会15万元、机关运动会10万元、文化设施设备维护工作经费8万元、基层文化事业经费20万元、文化馆免费开放工作经费10万元;上年结转经费支出为25.421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