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峰区妇幼保健所2015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我区妇幼保健所肩负着全区妇女儿童的保健工作,同时,承担了全区医疗机构妇幼保健工作的监督管理、信息收集、质量评估等社会性工作,并且我区妇幼保健工作是国家级监测点,承担了多个项目的监测和工作实施,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5年部门预算编报收入既包括公共财政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的免费婚前医学检查、优生遗传检测、免费妇女病普治普查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82.8万元,上年财政补助结转41.9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124.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82.8万元,上年财政补助结转41.9万元其中,医疗卫生支出124.7万元,公共安全0万元,教育0万元,科学技术0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0.2万元(当年财政拨款10.2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三、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5年公共财政拨款收入82.8万元,上年财政补助结转41.9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50.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32.3万元,上年财政补助结转41.9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5.7万元主要用于免费妇女病普治普查、7.6万元主要用优生遗传检测、19万元主要用于免费婚前医学检查、41.9万元主要用于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及农村孕产妇补助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