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宣传部2015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
预算说明
一、 部门职能职责
石峰区委宣传部是区委主管宣传思想工作的职能部门,单位编制10个,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5人,现有在职人员9人,退休人员1名。
二、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113.4万元,上年结余21.8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135.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113.4万元,上年结余2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5.2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8.7万元(当年财政拨款8.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减变动说明: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和楼堂馆所等基本建设支出,将“三公经费”预算数基础下降10%以上。
三、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5年公共财政拨款收入135.2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78万元,上年结余21.8万元,合计99.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35.4万元。其中10万元主要用于文明建设表彰方面;3万元主要用于文联工作方面;1.9万元主要用于五下乡工作方面;1.9万元主要用于公益广告建设方面;2万元主要用于新闻报道奖励方面;0.76万元主要用于文明办讲树活动方面;4.2万元主要用于党报党刊发行方面;3.8万元主要用于文明办工作方面;2万元主要用于网络维护方面;0.95万元主要用于新闻座谈会方面;4.75万元主要用于中心组学习工作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