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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局2015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5-04-16 访问量: 字体大小: 放大 缩小

石峰区城管局2015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

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负责组织和协调石峰区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对全区范围内的市容市貌、环境卫生进行综合管理;负责全区的环卫有偿收费以及对有关城市管理方面违章、违规行使行政处罚权;对全区物业部门进行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实施数字化城市管理区域内各种城市管理问题的现场信息和处理结果信息的采集、分类、处理和报送,对城市管理实施全方位、全时段的即时监控;负责指挥、协调和督办各专业部门和责任单位,及时处理城市管理问题等。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5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直属部门(财务科、考评科、渣土科、局综合办公室)、城管大队、环卫处、物业管理办公室、城管数字化监督指挥中心。收入既包括公共财政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二级机构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临聘人员工资福利、区城管考评、数字化监督指挥中心系统维护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2731.52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2484.52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24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2731.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0.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0.56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310.36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00.94万元(当年财政拨款17.7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5.1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5.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三、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5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2731.52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1348.9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1382.6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638.84万元主要用于临聘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25万元用于数字化监督指挥中心设备的维护、718.76万元用于清洁公司环卫工人打包经费中未达到最低工资标准需增加的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