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峰区档案区志局2015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石峰区档案区志局是石峰区政府下属的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正科级)。主要职责是全区档案的接收,保管,利用和区志的编纂。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5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本级机关。收入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包括保障局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73.772万元,上年结余0.334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74.10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含上年结余0.334万元)74.1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106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5.87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98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88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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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5年公共财政拨款收入74.106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61.18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12.92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档案信息化建设费2万元,地方志工作经费1.5万元,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补助2.425万元,档案管理工作经费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