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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务局2015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5-04-16 访问量: 字体大小: 放大 缩小

机关事务管理局2015年部门预算和

“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区政府株石政办发【2002】31号关于印发《株洲市石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以“为领导服务”、“为机关干部服务”、“为群众服务” 三服务为原则,切实履行机关事务管理、保障、服务工作职能,且丰富了内保安全、秩序维护、公共卫生、会议服务、膳食服务、维修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等七项服务工作内容,保障区四大班子和全机关日常的高效运转。

二、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优化美化办公环境。继续加强对物业公司的考核力度,完成各项机关大院的补漏和零星修缮及绿化养护工作,着力抓好设备设施维修、检修,做好水电气保障工作。

   (二)强化后勤服务意识。按照“工作更实、措施更细、服务更优”的基本要求,改善服务态度,,提升服务水平。切实为领导服好务,为机关干部服好务,为群众服好务。

   (三)提升食堂服务质量。继续加强工作人员的服务和创新意识,加强岗位轮换和技能培训,增加设施和服务项目,努力推陈出新,不断提高膳食水平;严把食品卫生关,严格操作规程,有效防范食品卫生事故发生。

(四)继续抓好民生实事。2015年继续做好“民生100工程”,解决国有土地上房屋、国土“两证”历史遗留问题和住房保障公共租赁住房及租赁补贴发放任务。抓好先锋路口和石峰商厦宿舍楼80住户自来水的一户一表改造。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5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仅指局机关单位。收入来自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支出指保障局机关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272.17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191.28万,上年结转和结余80.8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272.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1.28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支出80.89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8.27万元(当年财政拨款8.2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0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20万元。

    根据政策规定“三公”经费下调10%。

    三、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5年公共财政拨款收入191.28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191.2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