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干部局2015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
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具体执行区委关于老干部工作的规定和措施。
2、负责组织离退休老干支部的政治学习,积极做好他们的思想政治工作。
3、负责老干部和老干部工作的宣传、报道,组织开展尊老、敬老、爱老活动,依法维护老干部的合法权益。
4、组织协调好老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关心老干部生活中的困难,协助各部门处理好老干部的丧事、遗属照顾等方面的有关事宜。
5、负责抓好老干部活动的阵地建设,积极组织开展有益于老干部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6、承办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
8、办理区委和区组织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365.92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365.9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405.09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6.9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6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35万元)。
三、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5年公共财政拨款收入405.09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296.75万元.
(二)项目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108.34万元,用于落实老干部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和区关工委相关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