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2015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
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民政局的职能是担负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建设、社会救助、优抚安置、救灾救济、社团民非单位登记、婚姻登记、社会福利、慈善等工作。
2015年民政局工作任务是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发放抚恤资金、安置资金;切实做好社会救助政策的落实,做好城乡低保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救灾救济资金、临时救助资金、孤儿生活补助等资金的发放;做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建设;加强平安边界建设;进一步抓好慈善工作;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
二、部门收支概况
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任务,2015年预算作如下安排:
(一)收入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992.35万元
(二) 支出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5700万元
1、 工资福利支出81.04万元。
2、 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9.83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5.89万元
4、专项资金支出5453 .24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1.2万元(当年财政拨款0.9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9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7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三、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5年公共财政拨款收入××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246.75万元,包括用于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局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754.6万元,
主要支出结构: 6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低保资金上级拨入资金的不足; 98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低保资金、农村五保供养资金上级拨入资金的不足; 25.45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上级拨入资金的不足; 290.1万元用于发放我区现役军人家属优待金;39.9 万元用于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偿金的发放; 397.8万元用于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退休费中津补贴的发放;56.5万元用于参战人员、复员退伍军人的生活补助及医保金;4.5万元用于重点优抚对象自然增长机制;20万元拥军优属资金用于八一和春节期间对辖区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