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峰区妇联2015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
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株石办字[2002]26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团结教育全区妇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强精神,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动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议政,参与制订全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积极协调政府各部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改善妇女儿童生存和发展环境。
二、部门收支概况
石峰区妇联是群团组织,正科级行政单位,属区一级预算单位。根据我部门主要工作任务,2015年预算作如下安排:
(一)、收入预算49.21万元,其中上年结余1.85万元,全部为 财政拨款。
(二)、支出预算49.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33万元,项目支出20.88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2015年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4.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4.2万元。
三、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5年公共财政拨款收入49.21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28.3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20.88万元,包括三八活动经费、巾帼建功双学双比、贫困妇女儿童慰问、妇女维权、创建五好文明家庭以及社区家长学校运行经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