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峰区土地储备中心2015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土地报批工作;
(2)受市土地储备中心委托负责清水塘循环经济园区和轨道交通产业园的土地收储工作;
(3)负责两园区土地出让的工作;
(4)以中心为平台进行融资,为两园区建设作保障。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5年部门预算收入全部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支出为本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83.4985万元,全部为公共财政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83.4985万元,全部为国土事务等支出。
(三)“三公”经费预算: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8.266万元(当年财政拨款8.26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492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7739万元。
三、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5年公共财政拨款收入83.4985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57.298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26.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19万元主要用于土地融资策划前期工作等方面;7.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场地租赁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