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石岭街道办事处2015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
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响石岭街道办事处是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代表区政府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街道辖区行使政府管理职能。街道办事处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以社区居民工作为基础,以城市管理和社区服务为重点开展工作,力争把辖区建设成社区稳定、秩序良好、环境整洁、生活方便、文化繁荣、经济发达的文明街道。
主要职能有:
一、负责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完成市区人民政府部署的各项任务。
二、负责向辖区内机关、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布置地区、社会性、群众性的工作任务,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三、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协调解决行政事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问题。
四、协助武装部门做好国防动员、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五、负责辖区内普法教育工作,维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六、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指导、监督。
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森林防火、防汛、防风、防旱、征地和城市房屋拆迁、抢险救灾、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等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综治、信访、维稳等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企业服务、经济统计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人员就业、社保、退管等社会保障工作。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5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为响石岭街道办事处机关本级。
(一)收入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346.10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340.1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346.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6.10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7.896万元(当年财政拨款7.89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8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数较去年下降4.5%。
三、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5年公共财政拨款收入346.1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295.8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50.21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