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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中心2015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5-04-16 访问量: 字体大小: 放大 缩小

 

石峰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15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   部门职能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政策。

2、负责本区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及失业保险工作。

3、负责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4、全面完成市局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5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社保、企业社保、失业保险3个科室,有各类人员合计15人。

(一)收入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66.28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44.58万元,收入总计110.8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110.86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4.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三、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5年公共财政拨款收入110.86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66.2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