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工作职责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固树立“服务领导、服务部门、服务基层和群众”的意识,切实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完成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努力争当区委放心、部门信赖、基层满意、群众认可的服务标兵,营造团结,文明,优质,高效的部门形象
(一)、领导服务。负责安排区委领导同志公务活动,承担区委主要领导重要讲话稿等文稿的起草工作。
(二)、公文处理。负责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日常来往公文的处理和区委、区委办公室文件的起草、审核、拟办、印制、分发、立卷、归档工作。
(三)、调查研究。认真搞好上级党委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和全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情况的调查研究,为区委决策和领导工作服务;努力为党委部门和基层工作服务,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四)、信息服务。积极向上级党委和区委报送全区中心工作进展情况,收集反映基层情况、思想动态,及时准确、客观真实地为领导提供有价值的决策信息;紧急重要信息和突发性事件第一时间报送有关领导。
(五)、督查督办。负责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各项方针、政策、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负责区委指示、区委领导批示的转达、催办和督查落实,并及时做好情况反馈工作。
(六)、值班工作。负责区委值班工作,及时向区委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坚持首问责任制,对待群众态度热情,说话和气,凡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当场答复办理;超出职责范围需指明经办部门或者具体经办人。
(七)、机要保密。及时接收上级机要文件,按规定做好各类秘密文件的登记、传递、保管、清理、存档、销毁工作,做好全区保密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工作,做好全区密码管理和服务工作。
(八)、信访接待。规范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热情接待来访人员,做好耐心细致地劝说和解释工作,根据领导的批示和要求,协调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好领导批示信访问题的处理和解决。
(九)、服务保障。负责区委常委会、常委扩大会、区委全委会、区委专题会以及区委召开的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协调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班子等重大活动;组织协调区内重大接待活动;做好对外的联系协调和后勤保障供应等工作。
(十)、其他。办理区委和区委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236万元,全部为公共财政拨款。
(二)支出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2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22万元,项目支出106.78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44.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三、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5年公共财政拨款收入236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129.22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106.78万元,其中28.4万元主要用于会议费、14.2万元主要用于政研工作、7.6万元主要用于区委全会、4.75万元用于党务工作经费、2万元主要用于值班室电话费、9.5万元用于公务接待费、28.5万元主要用于调研工作、3.8万元主要用于督查室工作、3.8万元主要用于保密检查、4.18万元主要用于编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