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疾控中心“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
| 项目 | 本年预算数 |
| 合计 | 24.8 |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0 |
| 2、公务接待费 | 2.1 |
| 3、公务用车费 | 22.7 |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2.7 |
| (2)公务用车购置 | 0 |
| 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收支预算总表单位:万元收 入支 出项 目预算数项 目预算数一、财政拨款619.4831一、一般公共服务二、事业收入二、公共安全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三、教育四、其他收入四、科学技术五、文化体育与传媒六、社会保障和就业七、医疗卫生843.4314八、节能环保九、城乡社区事务十、农林水事务十一、交通运输十二、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十三、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十四、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十五、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十六、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十七、住房保障支出十八、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十九、预备费二十、国债还本付息支出二十一、其他支出本年收入合计619.4831本年支出合计843.431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末结转和结余结转上年结转和结余223.9483收入总计843.4314 支出总计843.431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