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职责
1、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负责街辖区内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2、负责街辖区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做好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
3、发展街道经济,为街道经济组织提供人、财、物及各种服务,以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街道经济发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4、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居委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防灾和抢险工作。
5、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仅包括本街道办事处本级,无二级机构。收入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保障办事处基本运行的经费和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314.817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付314.817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314.8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305.317万元,项目支出9.5万元。
主要支出项目情况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305.817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237.323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等5项支出。其中,基本工资 77.6112万元, 津贴补贴74.742万元,奖金49.8816万元, 基本医疗保险金34.0232万元, 生育保险1.0653万元 。
(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4.2559万元。 其中,办公费3.1万元(用于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报刊杂志及日常印刷费支出); 邮电费1.86万元(用于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公务用车维护费6.51万元(用于单位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按); 印刷费0.93万元; 差旅费3.038万元(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出差的住宿费、伙食费补助费、杂费等); 会议费3.1万元(用于会议中按规定开的房租费、伙食补助费以及文件资料的印刷费、会议场地租用费等);公务接待费2.232万元(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项接待费用); 培训费1.55万元;福利费1. 9359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3.7378万元。 其中,离退休费 17.2585(用于退休人员的退休费、津补贴及卫生费补助);住房公积金 26.4793万元(用于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项目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9.5万元。主要是街道老龄工作经费1万元,人大、政协联络经费4万元,办公室租赁及水电维护费4.5万元,等等。
三、其他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我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2559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74万元(当年财政拨款8.74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比上年增加0.5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接待费2.23万元,比上年增加0.14万元;公务用车费6.5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加0.42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减变动说明,2016年在职人数为31人,比上年增加2人,“三公”经费预算是根据人员数拨付,故该经费增加。
附:井龙街道办事处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