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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6-02-21 访问量: 字体大小: 放大 缩小

一、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区政府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和年度计划。

2.完成国家统计调查任务,制订本行政区域统计工作规划和统计调查方案。

3.负责地方统计调查任务、指导和协调区部门统计工作和企事业单位统计工作,监督经济社会运行情况,搜集、整理、开发应用和发布统计信息。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本级,未设二级机构。收入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面向全区分配的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统计经费、抽样调查、省三项调查、农调费、省市实事评估认定、新型工业化统计考核、资料费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160.98万元,全部为财政预算拨款。上年结转0.3万元,合计161.2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161.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1.28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125.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35.98万元,是指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20万元主要用于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2.88万元主要用于统计经费;7.6万元主要用于抽样调查;1万元主要用于省三项调查;1万元主要用于农调费;1万元主要用于省市实事评估认定;1万元主要用于新型工业化统计考核;1.5万元主要用于资料费等等。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我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42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6.9万元(当年财政拨款6.9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比上年减少0.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5万元,比上年减少0.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4万元,比上年减少0.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的原因是由于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了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的结果。

 

 

附:统计局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附表

 

 

 

 

 

 

 

 

 

 

 

 

 

 

 

 

  

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支            出项        目预算数项        目预算数一、财政预算全额拨款160.98 一、基本支出125.3 二、财政预算定额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94 三、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9.4      政府性基金拨款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9    专项收入拨款 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其他各项收入拨款 二、项目支出35.98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35.98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四、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债务利息支出 五、其他收入 债务还本支出 六、上年结转0.3    基本建设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      其他支出         收  入  总  计161.28 支  出  总  计161.28 

 

 

部门支出预算明细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科目名称预算数合计161.28201一般公共服务161.2820105统计事务161.282010501  行政运行125.32010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382010507  专项普查活动202010508统计抽样调查 7.6                                    

 

 

 

 

 “三公”等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预算数合      计 24.68一、“三公”经费小计 6.91.因公出国(境)费用 02.公务接待费 3.53.公务用车费 3.4(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4(2)公务用车购置 0二、会议费、培训费小计 17.78     1.会议费3.78     2.培训费12

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1.“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会议费,指单位在会议期间按照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等支出。3.培训费,指单位组织或参与的各类培训的支出,包括按标准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也要在统计范围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