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职责
本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建设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石峰区属道路和下水工程的维护和建设、道路、绿化、乡镇规划小城镇建设的发展战略、改革方案和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石峰区区管道路、下水工程、道路绿化、乡村道路工程的勘察设计及施工管理及指导石峰区绿化工作;负责石峰区园区基础设施的建设工作。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为局机关,无二级机构。收入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保障局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和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364.7757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344.7757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364.7757万元,其中,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为364.7757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344.775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2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主要是安排20万元用于园区工作。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我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6755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1.81万元,比上年增加0.0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09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72万元,比上年增加0.02万元原因是车辆老化维修费增加(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预算数 | 项 目 | 预算数 |
一、财政预算全额拨款 | 344.7757 | 一、基本支出 | 344.7757 |
二、财政预算定额补助 | | 工资福利支出 | 203.9681 |
三、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0 | 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 19.6755 |
政府性基金拨款 | 0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21.1321 |
专项收入拨款 | 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 | |
其他各项收入拨款 | 二、项目支出 | 20 | |
|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
| | 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 | 20 |
| |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 |
四、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20 | 债务利息支出 | |
五、其他收入 | | 债务还本支出 | |
六、上年结转 | | 基本建设支出 | |
|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
| | 其他支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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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入 总 计 | 364.7757 | 支 出 总 计 | 364.7757 |
部门支出预算明细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预算数 |
合计 | | |
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364.7757 |
21201 |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 364.7757 |
2120101 | 行政运行 | 344.7757 |
21201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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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等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算数 |
合 计 | |
一、“三公”经费小计 | 11.81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0 |
2.公务接待费 | 3.09 |
3.公务用车费 | 8.72 |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8.72 |
(2)公务用车购置 | 0 |
二、会议费、培训费小计 | 3.75 |
1.会议费 | 2.5 |
2.培训费 | 1.25 |
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1.“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会议费,指单位在会议期间按照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等支出。3.培训费,指单位组织或参与的各类培训的支出,包括按标准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也要在统计范围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