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职责
投资项目服务中心主要协助和代理入园企业做好项目立项、环评、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土地证、报批报建、房产证等各项手续。2015年,我中心不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投资项目的决议和工作部署,协调配合省、市、区各部门及企业之间落实投资项目的各类手续完善、证照的办理和款项的收付等各项工作。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为项目服务中心本级,无二级机构。收入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保障本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和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收入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016年年初预算数 52.21 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 52.21 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52.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52.21 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37.9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 14.25 万元,为投资项目服务经费。
三、其他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我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4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 6.4 万元(当年财政拨款 6.4 万元),比2015年增加0.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3.4 万元,比2015年增加1.3万元,是因为增加了项目。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3 万元,比2015年减少1万元,是因为维修费减少(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因公出国费用0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经费比上年预算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因工作需要,本部门工作内容增加,相关经费增加。
附:区投资项目服务中心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附表
附件7
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预算数 | 项 目 | 预算数 |
一、财政预算全额拨款 | 52.21 | 一、基本支出 | 37.96 |
二、财政预算定额补助 | | 工资福利支出 | 31.34 |
三、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0 | 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 3.14 |
政府性基金拨款 | 0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48 |
专项收入拨款 | 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 | |
其他各项收入拨款 | | 二、项目支出 | 14.25 |
|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
| | 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 | 14.25 |
| |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 |
四、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 债务利息支出 | |
五、其他收入 | | 债务还本支出 | |
六、上年结转 | | 基本建设支出 | |
|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
| | 其他支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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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入 总 计 | 52.21 | 支 出 总 计 | 52.21 |
部门支出预算明细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预算数 |
合计 | 52.21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 | 52.21 |
20113 | 商贸事务 | 52.21 |
2011301 | 行政运行 | 37.96 |
20113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1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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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0
“三公”等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算数 |
合 计 | 7.1 |
一、“三公”经费小计 | 6.4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0 |
2.公务接待费 | 3.4 |
3.公务用车费 | 3 |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 |
(2)公务用车购置 | 0 |
二、会议费、培训费小计 | 0.7 |
1.会议费 | 0.5 |
2.培训费 | 0.2 |
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1.“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会议费,指单位在会议期间按照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等支出。3.培训费,指单位组织或参与的各类培训的支出,包括按标准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也要在统计范围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