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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心街道办事处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6-02-21 访问量: 字体大小: 放大 缩小

一、部门职能职责

1.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负责街道辖区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2、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组织以提高市民质素为目的的活动,树立文明新风。

3、按照职责范围,负责街道辖区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工作。

4、负责街道辖区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普法教育工作,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5、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积极开展社区服务工作,发动和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类社区公益活动;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

6、负责社区、村集体经济的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管理、民兵、兵役等工作。

8、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村)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居委会(村)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

 9、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火、防旱、防震、防灾、抢险、征地和房屋拆迁及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工作。

10、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为办事处本级机关。无二级机构。收入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包括保障办事处基本运行的经费和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355.83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335.83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355.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5.83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350.8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5万元,是指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4万元主要用于人大政协联络经费、1万元主要用街道老龄工作经费。

三、其他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我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3008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本单位严格贯彻厉行节约规定,从严控制和压缩经费。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8.74万元(当年财政拨款8.74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2.23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51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因公出国()0元,与上年持平。

 

 

 

 

 

 

 

 

 

 

 

 

 

 

 

 

 

 

 

 

 

附件7

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支                  出项         目预算数项         目预算数一、财政预算全额拨款335.83 一、基本支出350.83 二、财政预算定额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242.43 三、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20  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4.3      政府性基金拨款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4.1    专项收入拨款      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其他各项收入拨款20二、项目支出5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5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四、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债务利息支出 五、其他收入       债务还本支出 六、上年结转   基本建设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      其他支出         收  入  总  计355.83 支  出  总  计355.83 

 

 

 

附件9

部门支出预算明细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科目名称预算数合计355.83 201一般公共服务 20103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355.83 2010301  行政运行350.83 20103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 

注:科目编码及名称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以上为模板。

 

 

 

 

 

 

 

 

 

 

 

 

 

 

附件10

“三公”等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预算数合      计13.39一、“三公”经费小计8.741.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2.23       3.公务用车费6.51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51      (2)公务用车购置 二、会议费、培训费小计4.65     1.会议费3.1     2.培训费1.55

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1.“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会议费,指单位在会议期间按照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等支出。3.培训费,指单位组织或参与的各类培训的支出,包括按标准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也要在统计范围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