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文化、体育、新闻出版、版权管理和发展旅游业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
2.研究拟订全区文化、体育事业和旅游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管理全区文化、体育、旅游工作,发展文化、体育事业和旅游业。
3.指导和协调全区文化、体育产业、旅游业发展,推进对外文化、体育产业交流与合作。
4.管理全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市场,拟订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市场、旅游业的发展规划,研究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市场发展态势,负责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市场管理工作。
5.组织指导全区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促进和引导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组织全区旅游形象和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
6.负责文物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以及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与普及工作。
7.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及文化馆、文物管理所等2家直属单位。收入既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面向全区分配的基层文化事业工作经费等专项经费。
纳入我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石峰区文化馆、石峰区文物管理所等2家归口管理事业单位。
(一)收入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167.89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167.8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167.89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为167.89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116.3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51.5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15万元主要用于节日文化活动等方面;28万元主要用文化体育旅游等方面、8.55万元用于体育市场检查、周周乐、农家书屋工作、打黄打非稽查等工作。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我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为7.0621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0.64万元,比上年增加2.0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48万元,比上年增加2.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16万元,比上年减少0.8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为0元,与上年持平);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减变动说明:由于本单位新成立机构秋瑾故居,所以相关的接待费用有所增加,以维持正常运转。
附:株洲市石峰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附表
附件7
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预算数 | 项 目 | 预算数 |
一、财政预算全额拨款 | 167.89 | 一、基本支出 | 116.34 |
二、财政预算定额补助 | | 工资福利支出 | 71.75 |
三、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0 | 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 7.06 |
政府性基金拨款 | 0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7.53 |
专项收入拨款 | | 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 |
其他各项收入拨款 | | 二、项目支出 | 51.55 |
|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
| | 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 | 51.55 |
| |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 |
四、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 债务利息支出 | |
五、其他收入 | | 债务还本支出 | |
六、上年结转 | | 基本建设支出 | |
|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
| | 其他支出 | |
| | | |
| | | |
收 入 总 计 | 167.89 | 支 出 总 计 | 167.89 |
附件9
部门支出预算明细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预算数 |
合计 | 167.89 | |
207 | 文化体育与传媒 | 167.89 |
20701 | 文化 | 138.89 |
2070101 | 行政运行 | 116.34 |
20701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6.55 |
2070109 | 群众文化 | 1 |
2070199 | 其他文化支出 | |
20703 | 体育 | 1 |
20703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1 |
20799 |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28 |
2079999 |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28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科目编码及名称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以上为模板。
附件10
“三公”等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算数 |
合 计 | 18.14 |
一、“三公”经费小计 | 10.64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
2.公务接待费 | 6.48 |
3.公务用车费 | |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4.16 |
(2)公务用车购置 | |
二、会议费、培训费小计 | 7.5 |
1.会议费 | 2.9 |
2.培训费 | 4.6 |
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1.“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会议费,指单位在会议期间按照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等支出。3.培训费,指单位组织或参与的各类培训的支出,包括按标准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也要在统计范围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