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职能职责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国家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的宣传、执行情况;
(二)上级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对全国、省、市人大下发的法律、法规草案,组织征求意见,并整理修改意见上报;
(四)对提交人代会审议的本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预算草案进行审查并提出报告;对计划、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初审并对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提出审查报告;
(五)对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本区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工作等重大事项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初步意见;
(六)对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区制定的法规的执行情况组织视察和检查;
(七)对本区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组织调查研究、视察和检查;
(八)对“一府两院”工作进行专项评议;
(九)督促区人代会期间代表议案、意见和建议的办理工作;
(十)办理区人大常委会任免范围内的干部任免手续;
(十一)组织区人大代表的选举和市人大代表的选举;
(十二)联系人大代表,组织代表视察、检查和接访选民活动,督促代表视察、检查和接访活动中提出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
(十三)联系在本区工作的全国人大代表及省、市人大代表,协助开展视察活动;
(十四)负责区人代会、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等会议的组织和服务工作;
(十五)负责区人大常委会文件、报告的起草、印发,常委会公报、人大工作简报等的编辑印发和人大工作的宣传报道;
(十六)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十七)负责全国人大和内地省、市、县人大来石峰区参观接待工作。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人大常委会机关,未设二级预算单位。收入主要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既包括保障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面向全区分配的调研、工作评议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 476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47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元;上年结转0元。
(二)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476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务服务支出。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37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102万元。主要用于调研视察10万元、人大常务委员会经费5万元、执法检查经费12万元、常委会正副主任工作经费 1万元、工作评议经费1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15万元、“四行”活动经费10万元、中南六省调研经费7万元、人大年会20万元、人大代表活动经费12万元。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我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为42.0928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42万元,比上年15.792万元增加26.20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万元,比上年4.0320万元增加5.96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同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万元,比上年11.76万元增加20.2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同等。
三公经费预算增加原因:一是2016年我单位机关人员增加;二是今年是换届选举年。
附:株洲市石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附表
附件7
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预算数 | 项 目 | 预算数 |
一、财政预算全额拨款 | 476 | 一、基本支出 | 374 |
二、财政预算定额补助 | | 工资福利支出 | 196 |
三、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0 | 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 42 |
政府性基金拨款 | 0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36 |
专项收入拨款 | | 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 |
其他各项收入拨款 | | 二、项目支出 | 102 |
|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
| | 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 | 102 |
| |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 |
四、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 债务利息支出 | |
五、其他收入 | | 债务还本支出 | |
六、上年结转 | | 基本建设支出 | |
|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
| | 其他支出 | |
| | | |
| | | |
收 入 总 计 | 476 | 支 出 总 计 | 476 |
部门支出预算明细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预算数 |
合计 | 476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 | 476 |
20101 | 人大事务 | 476 |
2010101 | 行政运行 | 374 |
20101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70 |
2010104 | 人大会议 | 20 |
2010108 | 代表工作 | 12 |
注:科目编码及名称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以上为模板。
附件10
“三公”等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算数 |
合 计 | 103 |
一、“三公”经费小计 | 42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0 |
2.公务接待费 | 10 |
3.公务用车费 | 32 |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2 |
(2)公务用车购置 | 0 |
二、会议费、培训费小计 | 61 |
1.会议费 | 45 |
2.培训费 | 16 |
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1.“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会议费,指单位在会议期间按照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等支出。3.培训费,指单位组织或参与的各类培训的支出,包括按标准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也要在统计范围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