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财政预决算 / 稿件页
  • 索引号:
  • 112/2016-00001
  • 主题分类:
  •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
  • 统一登记号:
株洲市石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6-02-21 访问量: 字体大小: 放大 缩小

一、单位职能职责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国家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的宣传、执行情况;

(二)上级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对全国、省、市人大下发的法律、法规草案,组织征求意见,并整理修改意见上报;

 (四)对提交人代会审议的本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预算草案进行审查并提出报告;对计划、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初审并对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提出审查报告;

  ()对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本区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工作等重大事项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初步意见;

  ()对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区制定的法规的执行情况组织视察和检查;

  ()对本区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组织调查研究、视察和检查;

  ()对“一府两院”工作进行专项评议;

   ()督促区人代会期间代表议案、意见和建议的办理工作;

  ()办理区人大常委会任免范围内的干部任免手续;

  (十一)组织区人大代表的选举和市人大代表的选举;

   (十二)联系人大代表,组织代表视察、检查和接访选民活动,督促代表视察、检查和接访活动中提出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

   (十三)联系在本区工作的全国人大代表及省、市人大代表,协助开展视察活动;

   (十四)负责区人代会、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等会议的组织和服务工作;

   (十五)负责区人大常委会文件、报告的起草、印发,常委会公报、人大工作简报等的编辑印发和人大工作的宣传报道;

   (十六)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十七)负责全国人大和内地省、市、县人大来石峰区参观接待工作。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人大常委会机关,未设二级预算单位。收入主要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既包括保障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面向全区分配的调研、工作评议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 476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47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元;上年结转0元。

(二)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476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务服务支出。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37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102万元。主要用于调研视察10万元、人大常务委员会经费5万元、执法检查经费12万元、常委会正副主任工作经费 1万元、工作评议经费1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15万元、“四行”活动经费10万元、中南六省调研经费7万元、人大年会20万元、人大代表活动经费12万元。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我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为42.0928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42万元,比上年15.792万元增加26.20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万元,比上年4.0320万元增加5.96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同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万元,比上年11.76万元增加20.2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同等。

三公经费预算增加原因:一是2016年我单位机关人员增加;二是今年是换届选举年。

 

附:株洲市石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附表

 

 

 

 

 

 

 

 

 

 

 

附件7

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预算数

         

预算数

一、财政预算全额拨款

476 

一、基本支出

374 

二、财政预算定额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

196

三、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0

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42

     政府性基金拨款

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36 

   专项收入拨款

 

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其他各项收入拨款

 

二、项目支出

10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

102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四、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债务利息支出

 

五、其他收入

 

债务还本支出

 

六、上年结转

 

基本建设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

 

 

 

其他支出

 

 

 

 

 

 

 

 

 

      

476 

      

476 


 

附件9

部门支出预算明细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预算数

合计

476 

201

一般公共服务

476 

20101

人大事务

476 

2010101

  行政运行

374

201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70

2010104

  人大会议

20 

2010108

代表工作

12 

注:科目编码及名称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以上为模板。

 

 

 

 

 

 

 

 

 

 

 

附件10

“三公”等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单位:万元


      

预算数

      

103

一、“三公”经费小计

42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

       2.公务接待费

10

       3.公务用车费

32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2

      2)公务用车购置

0

二、会议费、培训费小计

61

     1.会议费

45

     2.培训费

16


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1.“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会议费,指单位在会议期间按照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等支出。3.培训费,指单位组织或参与的各类培训的支出,包括按标准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也要在统计范围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