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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石峰区老龄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6-02-21 访问量: 字体大小: 放大 缩小

一、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株石发[2004]16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全区老龄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督促检查本区的老龄工作;

(2)、负责全区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协调做好全区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和老年人优抚工作;

(3)、负责组织区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文体活动;

(4)、负责区老年大学、区老年体协的管理工作;

(5)、负责区委、区政府领导交办的相关工作。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为本单位机关,无二级机构。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全部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支出为本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和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125.9048万元,全部为公共财政拨款。

(二)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125.9048万元,全部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69.794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56.11万元,其中:1万元为办理老年人优待证支出;3万元为老龄工作经费,15万元为示范性老年人大学经费,4.75万元为老年体协经费,0.48万元为兼职领导补助,1万元为老龄人节日慰问,20.88万元为90岁以上高龄补贴,10万元为机关退休干部活动经费。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我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为3.1397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8.3万元,比去年增加0.2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去年减少0.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3万元,比去年增加0.28万元(因公车老化,故维修保养费用有所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车出国(境)费用为0,与上年持平。

三公经费较去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单位一直贯彻落实了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但由于公车老化,导致维修保养费用有所增加。

附:株洲市石峰区老龄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附表

 

附件7

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预算数

         

预算数

一、财政预算全额拨款

125.9048 

一、基本支出

69.7948 

二、财政预算定额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

33.079 

三、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3.1397 

     政府性基金拨款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3.5761 

   专项收入拨款

    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其他各项收入拨款

二、项目支出

56.1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0.88 

  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

35.23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四、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债务利息支出

五、其他收入

      债务还本支出

六、上年结转

   基本建设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

   其他支出

      

125.9048 

      

125.9048

 

 

 

 

附件9

部门支出预算明细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预(决)算数

合计

125.9048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25.9048 

20802

民政管理事务

125.9048 

2080205

   老龄事务

125.9048 

 

 

 

 

附件10

“三公”等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单位:万元

      

预算数

      

12.8

一、“三公”经费小计

8.3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

1

       3.公务用车费

7.3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7.3

      2)公务用车购置

二、会议费、培训费小计

4.5

     1.会议费

3.4

  2.培训费

1.1

老龄委2016年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