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株石发[2004]16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全区老龄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督促检查本区的老龄工作;
(2)、负责全区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协调做好全区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和老年人优抚工作;
(3)、负责组织区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文体活动;
(4)、负责区老年大学、区老年体协的管理工作;
(5)、负责区委、区政府领导交办的相关工作。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为本单位机关,无二级机构。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全部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支出为本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和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125.9048万元,全部为公共财政拨款。
(二)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125.9048万元,全部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69.794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56.11万元,其中:1万元为办理老年人优待证支出;3万元为老龄工作经费,15万元为示范性老年人大学经费,4.75万元为老年体协经费,0.48万元为兼职领导补助,1万元为老龄人节日慰问,20.88万元为90岁以上高龄补贴,10万元为机关退休干部活动经费。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我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为3.1397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8.3万元,比去年增加0.2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去年减少0.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3万元,比去年增加0.28万元(因公车老化,故维修保养费用有所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车出国(境)费用为0,与上年持平。
三公经费较去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单位一直贯彻落实了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但由于公车老化,导致维修保养费用有所增加。
附:株洲市石峰区老龄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附表
附件7
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预算数 | 项 目 | 预算数 |
一、财政预算全额拨款 | 125.9048 | 一、基本支出 | 69.7948 |
二、财政预算定额补助 | 工资福利支出 | 33.079 | |
三、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 3.1397 | |
政府性基金拨款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3.5761 | |
专项收入拨款 | 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 ||
其他各项收入拨款 | 二、项目支出 | 56.11 |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20.88 | ||
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 | 35.23 | ||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 |||
四、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债务利息支出 | ||
五、其他收入 | 债务还本支出 | ||
六、上年结转 | 基本建设支出 |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
其他支出 | |||
收 入 总 计 | 125.9048 | 支 出 总 计 | 125.9048 |
部门支出预算明细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预(决)算数 |
合计 | 125.9048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25.9048 |
20802 | 民政管理事务 | 125.9048 |
2080205 | 老龄事务 | 125.9048 |
附件10
“三公”等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算数 |
合 计 | 12.8 |
一、“三公”经费小计 | 8.3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
2.公务接待费 | 1 |
3.公务用车费 | 7.3 |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7.3 |
(2)公务用车购置 | |
二、会议费、培训费小计 | 4.5 |
1.会议费 | 3.4 |
2.培训费 | 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