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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石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6-02-21 访问量: 字体大小: 放大 缩小

一、区疾控中心职责职能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是政府举办的实施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技术管理和服务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如下:

1、对影响人群生存环境卫生质量及生命质量的危险因素进行食品、环境、学校卫生等卫生学监测;对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学生常见病及意外伤害、中毒等发生、分布和发展的规律进行流行病学监测,并制定预防控制对策。
   2、为拟订与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标准、规划等提供科学依据,为卫生行政部门提供决策咨询。
   3、拟订并实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方案,对方案实施进行质量和效果评估。
   4、对传染病的发生流行和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处置,为救灾防病和解决重大公共卫生问题提供技术支持。
   5、实施预防接种,负责预防用生物制品的使用与管理。
   
6、负责人员培训,指导技术规范和技术措施的实施;承担爱国卫生运动中与疾病预防控制有关的技术指导。
   
7、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促进社会健康环境的建立和人群健康行为的形成。

8、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及有关公共卫生信息的报告、管理和预测、预报,为疾病预防控制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9、开展卫生防病检验和实验室质量控制;受卫生行政部门认定,承担卫生监督监测检验、预防性健康检查、健康相关产品的技术审核和卫生质量检验、鉴定;对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和竣工验收进行卫生学评价。
   
0、向社会提供相关的预防保健信息、健康咨询和预防医学诊疗等专业技术服务。
   
1、完成卫生行政部门交付的其他任务。

二、区卫生监督职责职能

区卫生监督所是卫生行政部门行使卫生监督执法职能的执行机构,其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管理、卫生行政许可审查、监督执法、稽查等部分,起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拟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计划,并进行实施。

2、负责公共卫生、医疗保健等领域,包括健康相关产品、卫生机构(包括医疗、预防保健和采供血机构等)和卫生专业人员执业许可,开展综合性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3
、组织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定期上报抽检结果。
    4
、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向社会通报卫生监督结果。
    5
、对卫生污染、中毒事故等重大、突发事件等进行调查取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提出处理意见。
    6
、组织现场监督检测、采样工作。

7、负责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
8
、负责对卫生监督员法律知识和业务的培训工作。
9
、负责对卫生监督执法的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处工作。
10
、开展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咨询。

11对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选址、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

12、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付的其他任务。
  
 三、部门收支概括

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所,收入为公共财政预算及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包括单位基本运行经费和艾滋、结核、血防、免疫规划等各种重大公共项目专项经费及临聘人员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缴费。

1、收入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377.73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为357.73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非税收入20万元.

2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377.73万元,其中医疗卫生支出377.73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318.0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59.71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4.5万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经费,2.85万元用于医疗监督工作经费,26.16万元用于免疫规划防治经费,5万元用于慢病管理工作经费,4.75万元用于艾滋防治经费,4.75万元用于结核防治经费,5.7万元用于血防防治经费,6万元用于重度精神病患者补贴。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我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为18.9561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4.38万元,比上年减少0.4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上年减少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38万元,比上年减少0.3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元,与上年持平;公车出国(境)费用为0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经费较去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了“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的结果。

 

附件7

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预算数

        

预算数

一、财政预算全额拨款

357.73 

一、基本支出

318.02 

二、财政预算定额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

199.24 

三、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20

   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18.96 

     政府性基金拨款

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99.82 

   专项收入拨款

 

     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其他各项收入拨款

20 

二、项目支出

59.7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1.2 

 

 

   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

38.51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四、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债务利息支出

 

五、其他收入

 

      债务还本支出

 

六、上年结转

 

   基本建设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

 

 

 

   其他支出

 

 

 

 

 

 

 

 

 

    

377.73 

     

377.73 

 

附件9

部门支出预算明细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预算数

合计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77.73 

21004

公共卫生

377.73 

2100401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356.53 

2100409

重大公共卫生专项

15.2 

2100599

其他医疗保障支出

6

 

 

 

 

 

 

 

 

 

 

 

 

 

 

附件10

 

“三公”等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单位:万元

     

预算数

     

32.78 

一、“三公”经费小计

24.38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

2 

       3.公务用车费

22.38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2.38 

      2)公务用车购置

 

二、会议费、培训费小计

8.4 

     1.会议费

2.4

     2.培训费

6

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1.“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会议费,指单位在会议期间按照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等支出。3.培训费,指单位组织或参与的各类培训的支出,包括按标准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也要在统计范围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