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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峰区土地储备中心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6-02-21 访问量: 字体大小: 放大 缩小

一、部门职能职责

本部门的主要职责是:拟定和执行土地收购储备、前期开发供应计划;承担土地收购、收回、置换、储备及整理,开发利用和划拨、出让等具体工作;负责土地储备资金的筹措、使用、管理,负责土地储备中的协议洽谈、费用测算;负责管理储备土地,发布储备土地信息;负责土地整理项目的实施管理和地籍测绘、工程测量等工作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为本部门,无二级机构。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全部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支出为本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和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95.9932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95.9932万元,上年结转60.389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95.9932万元,全部为国土资源事务支出。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71.993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24万元,是指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19万元主要用于土地融资前期工作等方面;5万元主要用办公场地租赁等方面。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我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6.2304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8.2653万元(当年财政拨款8.2653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4.4914万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7739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

 

附: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