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工作职责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固树立“服务领导、服务部门、服务基层和群众”的意识,切实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完成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努力争当区委放心、部门信赖、基层满意、群众认可的服务标兵,营造团结,文明,优质,高效的部门形象 (一)、领导服务。负责安排区委领导同志公务活动,承担区委主要领导重要讲话稿等文稿的起草工作。 (二)、公文处理。负责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日常来往公文的处理和区委、区委办公室文件的起草、审核、拟办、印制、分发、立卷、归档工作。 (三)、调查研究。认真搞好上级党委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和全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情况的调查研究,为区委决策和领导工作服务;努力为党委部门和基层工作服务,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四)、信息服务。积极向上级党委和区委报送全区中心工作进展情况,收集反映基层情况、思想动态,及时准确、客观真实地为领导提供有价值的决策信息;紧急重要信息和突发性事件第一时间报送有关领导。 (五)、督查督办。负责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各项方针、政策、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负责区委指示、区委领导批示的转达、催办和督查落实,并及时做好情况反馈工作。 (六)、值班工作。负责区委值班工作,及时向区委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坚持首问责任制,对待群众态度热情,说话和气,凡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当场答复办理;超出职责范围需指明经办部门或者具体经办人。 (七)、机要保密。及时接收上级机要文件,按规定做好各类秘密文件的登记、传递、保管、清理、存档、销毁工作,做好全区保密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工作,做好全区密码管理和服务工作。 (八)、信访接待。规范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热情接待来访人员,做好耐心细致地劝说和解释工作,根据领导的批示和要求,协调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好领导批示信访问题的处理和解决。 (九)、服务保障。负责区委常委会、常委扩大会、区委全委会、区委专题会以及区委召开的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协调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班子等重大活动;组织协调区内重大接待活动;做好对外的联系协调和后勤保障供应等工作。 (十)、其他。办理区委和区委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为本单位机关,未设二级机构。收入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和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开展调研、党务工作、保密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249.29万元,全部为公共财政拨款。 (二)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249.29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务服务支出。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122.51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126.78万元,其中28万元主要用于会议费、15万元主要用于政研工作、8万元主要用于区委全会、10万元用于党务工作经费、2万元主要用于值班室电话费、10万元用于公务接待费、25.78万元主要用于调研工作、4万元主要用于督查室工作、4万元主要用于保密检查、5万元主要用于编撰工作、10万元用于绩效考核经费、5万元用于机要室经费。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我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为18.7969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47万元,比上年44.1万元增加2.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比上年12.6万元增加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万元,比上年31.5万元增加0.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三公经费增加的原因一是公务用车维护费增加因车子老化维修增加。二是今年是换届年。 附:中共株洲市石峰区委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附件 附件7 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附件9 部门支出预算明细表 单位:万元 注:科目编码及名称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以上为模板。 附件10 “三公”等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单位:万元 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o有关规定,1.“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会议费,指单位在会议期间按照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等支出。3.培训费,指单位组织或参与的各类培训的支出,包括按标准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也要在统计范围之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