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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石峰区治理违法建设综合管理大队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6-02-21 访问量: 字体大小: 放大 缩小

一、部门职能职责

  本单位主要职责是:制止和拆除违法建设,维护用地建设的正常秩序,保证城乡建设的健康发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违法建设的认定、组织拆除以及防范和制止违法建设等工作。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全部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本部门无二级机构。支出为本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6年全年收入预算为456.232412万元,其中年初预算收入324.5221万元,上年结转131.710312万元,全部为财政全额拨款。

(二)支出预算,2016年全年支出预算为456.232412万元,其中年初预算支出324.5221万元,上年结转支出131.710312万元,全部为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321.672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协管员、安置士官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2016年项目支出合计134.560312万元,其中:年初预算数2.85万元,为执法文书资料费;上年结转131.710312万元,为治违工作经费。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我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7.8548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9.7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7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85万元比上年减少2.4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7.94万元比上年增加14.18万元。由于我单位车辆使用年限较长,快达到规定使用年限,导致油耗及车辆维修费用有所增加,所以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比上年有所增加。

 

附:株洲市石峰区治理违法建设综合管理大队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附表

 

 

 

 

 

 

 

 

 

附件7

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支                  出项         目预算数项         目预算数一、财政预算全额拨款324.5221 一、基本支出321.6721 二、财政预算定额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77.9237 三、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 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7.8548      政府性基金拨款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6242    专项收入拨款      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227.2694    其他各项收入拨款 二、项目支出134.56031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134.560312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四、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债务利息支出 五、其他收入       债务还本支出 六、上年结转131.710312   基本建设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      其他支出         收  入  总  计456.232412支  出  总  计456.232412 

 

附件9

部门支出预算明细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科目名称预算数合计456.232412 212城乡社区支出456.232412 2120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456.2324122120101  行政运行321.6721 212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85 2120199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31.710312                                     

 

 

 

 

 

附件10

“三公”等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预算数合      计44.79 一、“三公”经费小计39.791.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1.85       3.公务用车费37.94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94      (2)公务用车购置 二、会议费、培训费小计5     1.会议费2.2     2.培训费2.8

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1.“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会议费,指单位在会议期间按照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等支出。3.培训费,指单位组织或参与的各类培训的支出,包括按标准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也要在统计范围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