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各项指示;当好区委、区政府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参谋,提出人口和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全区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协调相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职责。
(二)负责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和信息化建设,完善全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抽样调查,参与全区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
(三)受区委、区政府委托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工作,负责区级以上各种选用、评先评模、晋升等候选人的计划生育情况把关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和社会保障制度,使人口和计划生育为民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会同相关部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比例失衡,使全区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值。
(四)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划,并组织实施,倡导社会主义新型的生育文化;指导好全区开展诚信计生、阳光计生活动。
(五)依法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推进全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体系建设;对计划生育技术和药具发放进行指导和监督;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协同相关部门降低出生人口缺陷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六)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范和制度;建立流动人口公共服务、信息共享和区域协作机制;指导和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工作。
(七)编报财政拨付的计划生育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支出的预、决算及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指导、监督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社会抚养费和奖励扶助经费的使用管理;协助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做好局机关的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八)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规划,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指导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的工作。
(九)按照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要求,拟定对街道和有关部门的考核办法,提请区委、区政府批准后实施。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及区计生协会。收入主要是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保障局机关及区计生协会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460.88万元,上年结转139.11万元,合计财政预算拨款599.9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460.88万元,上年结转139.11万元,合计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99.99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106.5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8.04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6.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2.17万元。
2.项目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354.3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128.81万元主要用于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25.15万元主要用于独生子女保健费;2.7万元主要用于计生手术并发症人员扶助;21.69万元主要用于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20.25万元主要用于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2.66万元主要用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30.13万元主要用于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23.15万元主要用于区计划生育协会业务活动;7.25万元主要用于生育关怀;5万元主要用于计生手术并发症治疗补助;3万元主要用于利益导向;10万元主要用于区街两级计生服务机构运行及科技服务;17.36万元主要用于手术费;9.47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宣传;6.9万元主要用于计生药具;;10万元主要用于流动人口管理服务;2万元主要用于病残儿医学鉴定;1万元主要用于计生综合治理;2万元主要用于全员人口数据采集清理;2万元主要用于人口出生性别比治理;1万元主要用于新家庭 心服务活动;1万元主要用于阳光计生;19.8万元主要用于全区总结表彰;2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化建设;上年结转项目经费支出139.11万元。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我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为6.3541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9.7万元,比去年减少11.6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8万元,比上年减少4.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9万元,比上年减少7.3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减少的原因是按照中央规定严格控制支出,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的结果。
附:石峰区计生局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附表
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预算数 | 项 目 | 预算数 |
一、财政预算全额拨款 | 460.88 | 一、基本支出 | 106.56 |
二、财政预算定额补助 | 工资福利支出 | 68.04 | |
三、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 6.35 | |
政府性基金拨款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2.17 | |
专项收入拨款 | 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 ||
其他各项收入拨款 | 二、项目支出 | 493.43 |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28.81 | ||
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 | 364.62 | ||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 |||
四、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债务利息支出 | ||
五、其他收入 | 债务还本支出 | ||
六、上年结转 | 139.11 | 基本建设支出 |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
其他支出 | |||
收 入 总 计 | 599.99 | 支 出 总 计 | 599.99 |
附件9
部门支出预算明细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预算数 |
合计 | 599.99 | |
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599.99 |
21001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 | 106.56 |
2100101 | 行政运行 | 106.56 |
21007 | 计划生育事务 | 493.43 |
2100716 | 计划生育机构 | 10 |
2100717 | 计划生育服务 | 75.86 |
2100799 |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 | 407.57 |
附件10
“三公”等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算数 |
合 计 | 15.2 |
一、“三公”经费小计 | 9.7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0 |
2.公务接待费 | 2.8 |
3.公务用车费 | 6.9 |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6.9 |
(2)公务用车购置 | 0 |
二、会议费、培训费小计 | 5.5 |
1.会议费 | 2.5 |
2.培训费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