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15年12月31日,我区政府性债务余额合计为32.75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30.32亿元(一般债务8.31亿元、专项债务22.01亿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为0;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2.43亿元。
2016年,我区将严格按照债务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政府债务预算,把好债务举借关,严控债务规模,争取地方政府置换债券额度,最大限度地防范区级债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