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峰区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
石峰区包括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数为120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34万元(团数6个,人次27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5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759万元,车辆保有量187辆)、公务接待费415万元(接待批次3399次、接待人次44106次)。比2014年减少147万元,同比下降10.85%。比2015年年初预算减少43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减少4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91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295万元。减少主要是各单位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要求,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以及受国际形势、外方因素、公务用车改革等影响,公务用车支出减少;因公出国比2014年增加17万元,是因为省、市级政府组织各地相关单位人员进行工作洽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