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石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主要职责
(一)根据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结合我区机关的具体情况,研究制定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工作的总体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统一管理区机关大院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区机关大院冷暖设备、水电设施、电梯、通讯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负责机关环境、绿化、美化、办公秩序等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区机关大院环境卫生、安全保卫、消防、收发等管理工作。
(三)负责机关会务管理工作。做好区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大家召开的重要会议的会务保障工作以及全区重大活动、大型会议的后勤保障工作。
(四)负责区机关职工食堂的管理工作;做好紧急事件后勤保障工作。
(五)负责区机关大院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对区机关及部分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行使资产所有权代表的管理职能,实行归口管理。
(六)管理区机关文印中心。
(七)负责区住房保障工作。
(八)负责局机关党的建设和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九)负责局机关的机构编制、人员、劳动工资及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工作。
(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内设二级机构有6个,分别是办公室、物业管理办、交通管理办、住房保障办、水电维修办、机关食堂。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1、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度全年收入1616.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50.06万元,其他收入66.63万元;全年支出1513.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447.19万元,其他支出66.63万元;结余102.87万元。
本单位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
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①基本支出708.70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②项目支出738.49万元,项目结余102.87万元。主要用于住房保障支出、历史遗留问题、机关大院维护费等专项支出。
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9.50万元,201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合计9.54比上年减少0.04万元,减少0.42%(详见表格)。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6.23万元,比上年减少0.15万元,减少2.40%;201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7万元,2014年3.15万元,比上年增加0.12万元,增加3.8%。无因公出国费用。三公经费较去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了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的结果。
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58.65万元,其中18.85万元为区机关各办公室及会议室购桌子和椅子等,39.80万元为区机关各办公室及会议室的改建、维修等。